台湾报禁解除后的报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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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50年代初期,台湾当局为控制舆论,稳定统治,乃强化新闻审查制度,修改“出版法”,实行“新闻用纸供应办法”,限制各报纸的篇幅(不得超过一大张半,6版),并于1954年完全禁止新报发行,台湾于是进入了“报禁时期”(习惯从1955年算起到1987年底,共32年)。随着形势的变化,民众知识程度提高,新闻界抗拒政治压力的增强,当局不得不转而改为怀柔政策:一方面延请报界头面人物进入国民党中常会,一方面松动对报纸幅篇的限制,1968年放宽为两大张,1971年又放宽至三大张。然而,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广告需求的猛增,各报就采用“换版”的形式,来适应社会的需要。所谓“换版”,就是头版和副刊不变,其他各版根据发行范围换登当地新闻。发行量大的报纸,有换到19个版面的,几乎每一个县都有换版,连广告也分区换版,等于发行了19家报纸。到80年代,要求开放报禁呼声日高,当局终于迫于舆情,在1988年元月一日开放报纸登记,放宽了对报纸篇幅和言论的限制,管理政策亦趋向开明。台湾报业于是进入了商业化的竞争时期。
作者 樊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闻大学》 1994年4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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