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与“讯问”不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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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询问”与“讯问”的词义是有明显区别的。“询问”是查询,征求意见或打听的意思,并不含有“审问”之义,在司法实践中,它一般是对证人、知情人和被害人而言的,他们是我们了解案件情况的主要对象,我们只能以温和的口气向人家询问有关情况,而不应把他们视为人犯同类,审问他们。而“讯问”的词义含有审问之义,讯问意即“审问”,“审问”,这一般是对人犯或刑事案件的被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 1983年11期
出版日期 1983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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