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部选”与清末州县官选任制度改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晚清以来,随着督抚权力的扩大,原有的部选与外补并存的州县官选官结构受到冲击。新政开始后,清廷不得不停止部选,将州县官的选任权交给督抚。但由于停部选涉及吏部与督抚的权力,带来二者的利益冲突,从而使这一改革表现出新制与旧制纠葛的面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仕途壅滞的问题。“停部选”实际只是一个从“部选与外补并存”向“全归外补”过渡的过程,并没有完成。
作者 刘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史研究》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