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老区实行6个“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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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区工作,将老区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革命老区实行了6个“特殊对待”。一、在扶持政策上特殊对待。湖北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快老区贫困地区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的决议》、《湖北省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鄂政发[1995]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9年8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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