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于2008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正式确立。这是我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渝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国家批准的第六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唯一具备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功能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使广西成为新一阶段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给广西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东南亚纵横》 2009年5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