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保护的课题与展望——人格权的性质及构造: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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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绪说(一)人格权的性质及保护的利益1.人格权的基本性质人格权系以人格为内容的权利,人格指人的尊严及价值,即以体现人的尊严价值的精神利益(ideelleInteresse)为其保护客体。此项人格上的精神利益不能以金钱加以计算,不具财产的性质。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名誉均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法益亦不例外。因此,姓名、肖像等被他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2009年1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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