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加强村级经济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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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几十年来一贯制的原地域性经济,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基本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农户个体家庭承包经营,由于这种经营体制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同层次的水平,在短短几年内,已显示出极大的经营活力和管理弹性。但是,由于家庭经营只是一种与较低水平生产力相结合的经营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可避免地带有小农经济的痕迹,因此它积蓄资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低,采用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出产率的能力差,抵御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的能力弱,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很难适应商品生产瞬息万变的激烈市场竞争,更难以向商品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农户的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生产所需求的规模效益,也是极不相适应的。现在的家庭承包实际上是均衡承包,人人能够有饭吃。这种一家一户拘泥于狭窄的范围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严重地阻碍了生产诸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最佳组合,从而致使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区建设》 1989年2期
出版日期 198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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