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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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附录中的规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科目。因此,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贴现时,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注销其账面价值;将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贴现时,贷记“短期借款”科目,不注销其账面价值,而要等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再注销。
作者 陈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会月刊》 2009年3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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