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奥运会为契机,建立我国运动员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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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考察我国体育保险的现状之后,结合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着重对我国运动员保险的未采发展进行了研究。从理论上探讨了运动员保险的可行性,并尝试着设计了我国运动员保险的具体模式:立法规定强制性的运动员保险;以商业保险为主,辅之以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国家、运动队或俱乐部、运动员个人共同承担;鼓励收入高的或商业化程度高的项目的运动员个人投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体育科研》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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