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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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06年9月我到某信息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07年9月10日又续签了一年。2007年11月5日,公司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因经营亏损将要关闭,并贴出了关于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领取补偿金金额等事项的通知。当天公司经理找我谈话,经过考虑。我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天因急性胃病,不得不请假到医院就诊,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调解》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