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视野下证券中介机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研究——兼评华泽钴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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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由试点推行转为全面推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促使证券中介机构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使命更加艰巨,但客观上因未勤勉尽责而被追究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则更加凸显。新通过的《证券法》沿用了对外连带责任制度,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未能明确中介机构的职责范围,进而导致在连带责任之外难以区分具体责任。同时,连带责任制度本身在适用证券侵权中也存在法理上的矛盾,并且其可能造成各责任主体在承担责任方面显失公平。因此,本文将根据各证券中介机构的功能与角色定位,提出以专业为中心来区分中介机构职责范围及相应的勤勉义务标准,在出现证违法违规情况下,倡导根据“过错与责任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对各类中介机构适用比例责任制度。
作者 杨银
出处 《科学与技术》 2020年9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0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