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敏感性皮肤防晒化妆品的筛选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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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对面部敏感性皮肤防晒化妆品进行筛选与评价。方法2019年6 - 8月在重庆市中医院职工中招募40例乳酸刺痛试验阳性者作为研究对象,分别进行4种敏感性皮肤用防晒化妆品(标记为产品Ⅰ、Ⅱ、Ⅲ、Ⅳ)的人体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将40例受试者平均分为2组,分别于面部使用安全性较高的2种产品,于使用前、使用后2周和4周评估红斑、水肿、脱屑情况,采用仪器无创检测经皮水分丢失、皮肤角质层含水量、皮肤黑素含量、皮肤油脂含量。分别于受试者背部涂上述2种产品,采用紫外日光模拟仪进行防晒指数(SPF,12例)及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11例)测定。计量资料采用配对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非参数资料采用Wilcoxon符号秩检验比较。结果斑贴试验显示,防晒产品Ⅲ仅发生1例1级反应,产品Ⅳ未发生阳性反应,安全性高于另外2款产品。主观安全性评价显示,使用产品Ⅲ、Ⅳ4周时红斑程度均低于使用前(Wilcoxon符号秩检验,Z = 4.73、4.82,均P < 0.05)。客观功效性评价显示,使用防晒产品Ⅲ、Ⅳ前及使用2周、4周时表皮失水率、角质层含水量、黑素含量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 < 0.05);使用产品Ⅲ、Ⅳ4周时表皮失水率(30.05 ± 1.47、30.37 ± 1.28)、黑素含量(112.58 ± 7.34、103.47 ± 5.48)均低于使用前(均P < 0.05),角质层含水量(62.35 ± 2.67、63.72 ± 2.54)均高于使用前(均P < 0.05)。使用4周时,产品Ⅳ组黑素含量(103.47 ± 5.48)与产品Ⅲ组(112.58 ± 7.34)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 = 8.45,P < 0.05)。产品ⅣSPF值、PFA值(51.8 ± 2.9、10.1 ± 1.2)均高于产品Ⅲ(31.5 ± 2.6、7.4 ± 0.7,t = 15.34、24.66,均P < 0.05)。结论综合应用封闭型斑贴实验、长期试用试验、防晒指数测定等方法可评价面部敏感性皮肤防晒化妆品的安全性和防晒功效。
出处 《中华皮肤科杂志》 2020年08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8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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