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权力述评——析UNCITRAL仲裁示范法第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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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院中止诉讼程序的权力涉及仲裁协议的执行。作为现代仲裁法里程碑的《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其第8(1)条所作的规定对于仲裁立法和实务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本文着眼于示范法第8(1)条,阐述其立法背景,结合采用示范法的国家的法院案例,探讨第8(1)条所涉及或者可能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仲裁与法律》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