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到40万的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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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28日起,民航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正式施行。按照该新条例规定。民航方面对每一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由过去规定的7万元人民币提高到40万元。民航总局1993年公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由1989年的2万元提高到7万元。而今尘埃落定的民航赔偿限额标准又将此标准提高到40万元。“暂行规定”到“规定”,“7万元”到“40万元”。看似简单的文字与数字嬗变,变则体现了对旅客人身安全的尊重,具有标本示范意义,值得所有“垄断行业”效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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