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信合作投资基础设施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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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06年出台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2009年出台的新《保险法》均明确规定,保险投资不动产必须委托给符合规定的受托人,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进行。目前保险公司非证券类投资收益大大低于信托公司基础设施投资收益,且保险公司拥有资金来源稳定、长期的优势,信托公司拥有经验、人才的优势,因此双方存在合作空间。目前全国十五家大型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多会先将资金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与信托公司展开综合性合作。而其他约百家中小型保险公司投资则很可能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保信合作可采取贷款或股权投资,信托公司直接安排或双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
出处 《中国商界》 2013年9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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