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子商务奠定法律基础是《电子签名法》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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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海淀法院3名法官合议审理了《电子签名法》出台后的第一案:短信作借款证据呈堂。具体事由是,北京市民杨某状告韩某借钱不还,并将自己的手机交给法庭,以手机短信作为韩某借钱的证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2005年7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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