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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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安塞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在县乡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交换工作,对到期档案要按规定向县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走、转移、留存和销毁档案。根据这一规定,县档案局已派人提前介人相关单位指导档案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陕西档案》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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