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CEPA货物原产地规则进行走私的预分析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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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EPA协议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三方面的内容,整个协议与海关工作密切相关。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香港的273个税目共4000多项商品实行零关税;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个税目以外的近2000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可以预测,一旦内地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CEPA协议,不法分子将会利用CEPA的货物原产地规则进行走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关研究》 2003年5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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