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门诊药房退药情况分析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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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早在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已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1。但在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下,医院为了体现服务理念,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往往选择退药。因此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退药现象。大量的退药不仅对药品的使用带来安全隐患,降低医疗安全,换会延长患者的就医时间,更会增加药房人员的发药效率。现对本院门诊药房2014年7月—12月的退药原因进行分析并研究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从而减少退药情况的发生,使用要安全得以保障。
机构地区 李商子
出处 《健康世界》 2015年17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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