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德治的主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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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社会成员的普遍要求,只能成为道德的底线规则和法律规则的要求。法律规则在治国的意义上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治国应当以法治为主,但必须有道德的支持和辅助。能够对法治起支持和辅助作用的主要是底线道德的培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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