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法经济学"产权"这一核心视角出发,分析了专利制度运行失灵的两个根本缺陷:一是产权失灵;二是市场失灵。接着以"界权成本"这一新视角切入,从经济学家诺斯的理论出发,分析了专利的私税性质,提出专利寻租本质是国家为激励知识公共品的创造而将界定产权的应然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距以私人收取垄断租的权利形式部分让渡给专利权人。本文还提出了基于对专利征税的改进专利制度的建议:一是对专利权人专利获赔数额进行征税以遏制寻租式诉讼;二是税收专款用于专利局提高专利审查授权质量和加强专利信息公开的社会契约责任。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