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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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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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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与变通:中日法律文化交流考察
继受与变通:中日法律文化交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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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是典型的双向法律文化流动,蕴含着法律文化交流中从特殊到一般的诸多理论问题。其中一个显而易见的特征和现象是,法律文化的交流不是一般植物学和医学意义上的移植,而是一种相互的吸纲,是继受与变通的给合。这启发我们:人类的法律文化不仅可以而且应该交流;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制将依然是继受与变通的展开。
DOI
odwzmeq3dk/2099032
作者
张中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3年2期
关键词
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交流
中国
日本
唐代
晚清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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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3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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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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