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税法新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体化税法不同于传统税法。传统税法的税即税收,税法即税收义务法,是规范税收关系的法;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主要以权利(力)主体身份出现,纳税人则主要是税收义务人;税法体系亦主要是由各种税种法和税收征管法构成。一体化税法的税是集税收和税用一体的概念,它既包括收税法,更包括用税法;在税法律关系中,纳税人是税收的缴纳者,更是税款利益的分享者,国家是税收征收和分配主体,但更是公共产品提供的义务人;一体化税法是把税收法和税用法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综合性法律部门,包括税宪法、税债法、税行政法、税刑法等全新内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4年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