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构建与法律框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报告的这个要求,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立法,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权责,确定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特区理论与实践》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