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查获侵权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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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青河县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查扣了一批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值3600元。经调查,该批白酒是经营者张某从乌鲁木齐市购进的,未取得酒类随附单及进货票据,且外观、商标和知名品牌"海之蓝"白酒相似,经厂家鉴定,该批白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防伪报道》 2015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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