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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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自然资源通讯》 2019年2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