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通史》体例结构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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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大通史》在内容方面有这样一些新特点。第一,在历史分期问题上避免以具体事件为标志截然断限,除了史前文化外,特别强调周秦之际、唐宋之际、明清之际以及20世纪上半叶这样几个重大的变化时期,以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变化为标准,以宗家结构的农耕生产方式为主要线索来判断不同阶段的社会性质,注意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宗家结构的农耕生产方式之不同表现形式的共存。第二,在充分认识到暴力革命的重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革命前的长期积累过程,强调量变现象在历史上的作用,注意历史变化在革命前的积累和在革命后的长期延续。同时并不避讳暴力活动的某些负面效果。第三,在涉及中央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以及关于后者的方方面面时,应把它们放在与汉人地方政权同样的地位上,作为一个共存的区域或并《中国大通史》体例结构的创新立的政权来混同撰写,以凸显它们的独特性。第四,在社会阶级结构方面,除了两大对抗阶级以外,对各种在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的社会集团,诸如职业集团、性别集团等也给予重视,重视跨集团的空间组织,比如家庭、家族、社区,注意它们的层间流动和空间流动;与此同样的是,经济方面的部门经济和区域经济,文化方面的传承与传播等。第五,对包括衣食住行、习俗风尚、闲暇娱乐等在内的社会生活施以较多笔墨,在论述精英的思想文化成就的同时,特别注意民间文化和社会思潮。简言之,从纵的方面来看,对以往习用的社会形态划分方式加以变化;从横的方面来看,对以往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分块进行调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18年4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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