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批后审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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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开支大都先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财务的领导人签字同意,再由会计人员作审核报销.笔者认为这种先批后审的程序弊端较多.一、先批后审不利于会计监督.因为会计人员对财经政策和经费开支标准掌握得比较全面、透彻,领导者往往了解得不深刻、不具体.有些不符合规定的开支,领导也签字同意报销,再交会计人员审核,这样就使会计人员显得被动,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2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2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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