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119”: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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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在新昌县公安消防大队的荣誉室内,陈列着十几年来各类奖状、锦旗、军功章。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6次,个人荣立三等功8人次,多次被全国、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评为先进。然而,官兵们在这么多荣誉面前并没有沾沾自喜,他们在“老先进”的基础上,继续立足本职,以执勤灭火为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各项爱民、便民、利民措施,扎扎实实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实践了“赴汤蹈火为人民,恪尽职守保平安”的消防誓言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消防》 1999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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