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五台山佛教史(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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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中宗李显(656—710),高宗第七子。高宗崩,他即泣,旋即被武后废为庐陵王。圣历二年(669年)召还。神龙元年(705年)复帝位,景龙四年(710年)被韦后、女儿毒死。他在位期间,信用韦后,宫闹靡烂,刑政错乱,官员冗滥,政绩平庸。但他之于佛道二数则是表面上平等相待,实质上护持佛教。这是因为,他从小就随玄奘法师出家,法名“佛光王”,又“受三归五戒”,披着“袈裟”服装,俨然是一位小沙弥。及长又受父皇、母后崇佛敬僧的影响,所以刚一即位便于诸州置寺观各一所,赐名“中兴”,后改为“龙兴”。神龙二年(706年)七月又下诏曰:初太宗以老子为皇宗,升于释氏之上。至则天朝,复在释氏之下。今此以往,遂为正式,令齐班
作者 肖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五台山研究》 1991年2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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