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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郴州市财政局长江元保指出财政纪检监察要注重“教、制、监、高”。“教”即干部教育,要使广大干部深入了解国情,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和依法理财意识;“制”即制度建设,尤其要突出领导班子、中层骨干、重要岗位、薄弱环节四个重点;“监”即反腐监督机制,要完善公开办事制度;“高”即建立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郴州市财政局)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代财会》 1998年9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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