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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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财[2016]119号)等规定,现将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财务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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