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消费者保护禁制令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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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通过98/27/EC和2009/22/EC指令建立了以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为目的、阻止和预防侵害消费者集体利益行为的禁制令制度。该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反映出原告承担财务风险、申请程序耗时过长、不同性质的程序相互交织、裁判的效力不明及执行力不足等一系列困难。中国在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中可借鉴欧盟经验,明确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公共利益”范围,适度开放原告资格并对其公益诉权予以规制,通过诉讼机制确保申请程序便捷高效,通过判决效力的有限扩张协调团体诉讼与消费者个体诉讼的关系,并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促进消费者群体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价值的统一。
作者 张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