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识劫(女冤)案”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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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识劫(女冤)案"当为秦南郡属县上谳的恐猲案。涉案人大夫沛的户籍属民籍,家赀接近"大家"水平,家庭经济类型可视为南郡地区乡里豪民多种经营模式的典型。沛免其奴婢为庶人,免故隶"识"为"私属",是当时主人主动放免奴婢的鲜活个案。在被放免之后"占家赀",证明财产登记制度的上限不会晚于战国末年;放出的贷款需要占赀,可证货币亦在财产登记之列。案件中涉及的"单"是以宗族血缘为基础,以里为单位组织起来的一种民间组织。这种原生态的"单"与东汉时期形形色色的"单"在组织方式与结社目的上并不一致,故还不足据以否定历史上的"单"从血缘到地缘的演进路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代文明》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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