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秩序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新税制实施以来,浙江国税在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税收秩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在偷税骗税仍十分严重。2000年全省国税系统已查处偷税企业21269户,共涉及偷税金额82481万元;全省查实骗税企业7家,累计涉及骗税税款为7261万元,已退税款2477万元。这充分表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偷税骗税犯罪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出版日期
2001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