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对公共预算的“政治嵌入”与基层治理重构——H村“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的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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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A县H村“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源于村民自治“五步法”机制,它一是突破了“宪法财产权”关于公民因纳税而参与公共预算的民主财政理论范畴’二是突破了“政治嵌入”关于公民从体制外非制度性“嵌入”政治活动的利益表达理论范畴,三是突破了“正当妥协”关于国家政治权威与民间社会权利之间宽容妥协的协商民主理论范畴。因此,在照搬财政立宪主义理论却无益于中国代议制民主政治发展之困局下,运用“宪法财产权”、“政治嵌入”与“正当妥协”等本土化理论资源,拓展了公民参与公共预算的民主政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