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进三项“阳光工程”强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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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推进基金监管阳光工程。结合贯彻部省社保经办人员纪律要求规定,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活动,对所有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开展过细排查,坚决纠正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做法,并将纪律规定和相关贯彻措施在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科技+制度”防腐机制的探索运用,强化自动预警和交叉防控功能,构建“人防+机防、科技+制度”的全方位防控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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