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要重视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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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何谓社区矫正机构?目前法律还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实践中基本是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牵头下各部门参与进行的模式。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2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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