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参与诉讼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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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将原法第159条调整为第192条,并新增了第2款和第4款内容,增加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这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通常被理解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以外)参与诉讼。
作者 王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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