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定法与民间法关系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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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间法是产生于乡村内群体的一种社会心理认同,经过历代相袭、群居相染,逐渐内化为一种身体记忆,根植于乡民内心;而制定法是以体现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具有普适性的行为规范。在农村法治化建设以及乡土社会转型的背景之下,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表现的越来越强烈,制定法下乡成为趋势,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前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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