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清水江林区林业租佃关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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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水江流域是贵州的主要林区之一。在林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较早地建立了山林租佃关系。从已收集到的租佃契约中,最早的订立于清乾隆45年(1780年),至新中国成立废除封建地主私有制为止,至少延续了170多年。山林租佃关系,是从农业租佃关系派生的。但两者产生的基础,却有一定的差异。农业租佃关系,系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90年2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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