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北京高校任教时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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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迅在《自传》中说:他在北京教育部工作时,曾经“兼作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国文系讲师”;任教授是在到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以后的事情。以鲁迅的学术造诣、教学能力和社会声望而论,是远远超过了当时众多所谓教授的专家学者的,为什么鲁迅在北京的高等院校里任教却只是讲师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纵横》 1996年1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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