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践需要关注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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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践需要关注的问题

刘颖

武警警官学院

摘要:本科生导师制是武警院校育人可期待的新手段,通过提出武警院校实践本科生导师制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以期对武警院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提供新的实践内容。

关键词:导师制;实践;关键;根本


本科生导师制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以关注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的卓越人才培养方式。在地方高校的实施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实践内容。并且出现了一些相关问题,结合武警院校的实际,在实践中因此也需要特别关注一些问题。

一、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是关键

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才是导师制能否有效实施的根本。导师制实践的效果与导师的素质和能力以及工作态度有直接的关系。对于武警院校而言,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关键是要有一支德能为师,学能为范,晓于实战的的师资队伍。

  1. 是增加导师队伍数量

从数量上来看,由于导师制强调个性化的指导,因此,必须对每个导师所带学员数量进行限制,因此需要相当数量可以担当导师的人员。因为如果导师平时工作任务繁重,空余时间有限,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再兼顾自己指导的学员; 另一方面,导师队伍如果由一些刚刚任教的青年教员兼任,这些青年教员导师经验不足、资历不够,再加上自身可能还不够稳定的职业使命感,可能会严重影响指导效果。因此需要武警院校不断扩大导师队伍数量,更重要的是保持教员年龄和能力学历梯度,这才能为导师数量提供基本的保证。

  1. 要提高导师队伍的质量

  1. 导师要具备基本的导师素质。习近平主席强调,名师必晓于实战。武警院校的教员作为学员的引路人,知识的传播者,必须能够传授战争之道,教练打仗之技,解读打赢之惑。而作为导师更需要对武警部队的战略要求,作战方式、作战能力等有充分的了解,才可能在指导过程中,真正带出能打仗会打仗的满足第一任职需要的学员。这是为战育人背景下导师能胜任其指导工作的前提。同时,作为导师还必须具备高尚的品格,特别强调要具有一定的军事素养,有较高的责任心,能够理解与尊重学员,能够对学员进行指导和影响。当然,导师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文化素养和表达能力,以促使学员对导师产生崇敬和向往,从而使指导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要加强对导师队伍的培训。加强对导师队伍的培训,是提高导师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导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直接关系到学员的学习、训练和今后第一任职发展前景,对学员成长成才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导师的学习培训。对导师指导的内容、指导方式、导师本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能力、理论水平进行培训,提高导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思想品德修养,全面提升导师的能力和水平,将导师队伍建设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3、要加强经费投入,改善提高导师指导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导师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导师的积极投入,这是建立在巨大的精力与时间成本基础之上的,为此为提高导师指导工作的积极性。首先是指导的时间应当给予必要的保证,强调导师指导学员时间的必须性和固定性,并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次是指导应尽量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指导空间。除了导师常规的办公环境和学员学习生活地方可以作为指导空间外,有条件的学院应当为导师配备独立指导场所,以有利于导师指导工作不被学院其它工作干扰。

二、完善基本配套的制度是根本

本科生导师制需要科学的配套制度来保障其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有序性。本科生导师制配套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和院校的其它教学、教育工作制度有共通点,也有不同点,这里仅就几个比较关键点进行阐述。

(一)多样化的本科生导师配备制度

武警院校的本科生导师配备应当根据学院自身教育特点和规律,找到适合学院专业情况和反映学员实际需求的导师配备方式。采取指定性和双向选择相结合、课程导师与专业导师相结合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导师配备制度。例如,地方青年学员和部队学员的导师选择可以各有侧重;导师选择和学员选择可以灵活安排,依据不同教员所具有专业不同而进行双向选择调配。也可以依托学院丰富的第二课堂安排导师,通过第二课堂将导师与学员联系起来。总之,前期的的导师配备的科学性将为本科四年的导师指导打下良好的基础,反之,会大大影响导师制实施的效果。

(二)导师指导学员数量合理的制度

事实上,本科生导师制强调导师在大学四年的持续跟进和指导,这就必然有一个指导学员数量的合理安排问题,依据国内外本科生导师制导师所带学生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导师从大一到大四总共所带学员以不超过10人为宜,这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但是,由于导师的年龄、职位、专业等各方面的客观原因,往往会存在有时指导学员人数过多,有时又有不足的情况,特别是指导学员人数过多,会导致指导质量和效果的下降,这是不可避免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各专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师资。这在前面已经讲到。同时要将导师配备数量进行大学四年盘考虑,保证数量分配的基本平均和合理。

(三)有效的学员沟通制度

导师制是一种典型的具有人身依附性的教育模式,由于学员个体自身的原因,或者是进入大学后尚未适应大学阶段全新的学习和教育模式,或者因为专业选择、甚至是对导师的不了解等都可能导致学员不主动积极与导师沟通,甚至有消极应付、逃避的表现。为此,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促进学员与导师的主动沟通。如会面时间的硬性要求,对于学员与导师的见面在次数和时间上给予规定,要求其对导师报告生活、学习、训练的相关情况,从而帮助导师对学员进行了解,促使双方形成一种良性交流氛围。又如对导师,要求其必须采用必要的方式和学员建立起沟通的畅通渠道,要给予学员充分的关心和信任,在互联网信息时代,导师除了和学员面谈外,可以多利用学员喜闻乐见的交流方式,如通过QQ群、微信群等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彼此沟通,适时解决学习、训练和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相关沟通情况进行记录分析,以形成档案和资料。最后就是对于主动沟通学员特别是在沟通中具有明显进步的学员进行必要的表扬和奖励,从而形成榜样效应。

(四)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导师制和教员管理制度既有联系又不同,为此,武警院校应当配套相应的制度,对导师从导师选聘、职责、工作要求、考核等方面进行细化,对导师的指导质量也应与其它教学考评工作配套进行,对导师的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制定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工作要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对指导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肯定导师的工作成绩和工作付出,充分调动每位导师的工作热情,形成育人合力。

参考文献

[1]李邪谦,地方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困境及完善策略,淮阴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06,第19卷第2期

[2]戈华清,导师制在法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探析,高教论坛,2018.04,第4期

作者简介:刘颖,1975年5月出生,四川资阳人,研究生学历。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法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