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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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研究

祁彦青 陶燕江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市 224000

摘要:近年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部分省、区、市开始探索各式各样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内容简化的环评审批管理模式。优化简化环评审批是环评审批体制改革的趋势,但也容易造成只要有规划环评就可以直接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的冒进思路,因此很有必要探讨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作用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内容简化的条件和要求。

关键字: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


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趋势

近年来,在国务院全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导,通过修订《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大力推行环评机制改革。各省区市也开展了优化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探索。河南省对建设项目实施“区域评估”,开发区对区域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评估,评估成果供区内项目使用,单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不再监测;河北省对属于重点项目,以及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简化环评文件内容、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大连市对已开展规划环评并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且主要环保基础设施已落实的规划区域内,项目环评的现状监测、风险联动、公众参与等内容可适当简化;上海市对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区内的企业技改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区域环境现状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在规划环评有效期内,园区环境现状评价和监测数据可用于具体企业技改项目的现状评价(建设项目排放的特征因子除外)。综上可见,优化简化环评审批管理模式是环评审批体制改革的趋势。

二、 规划环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规划环评的编制状况进行摸底,抽查复核了自治区级以下“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审查的40件规划环评文件,其中包括开发区规划、行业专项规划、跟踪评价等类型,复核结果发现多数规划环评文件存在以下问题。

规划区域环境现状摸底不清,无法支撑后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状调查内容的简化。抽查中近15%的规划环评文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全面,如某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未开展臭氧监测,或者未对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开展现状监测,或者未开展恶臭监测,这些主要是位于城区或已有开发历史的园区,大部分未能收集历年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约13%的规划环评文件对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不全面,如某些园区规划环评文件遗漏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遗漏涉及的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主要敏感目标;约13%的规划环评文件未调查区域开发现状,不能全面反映区域内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某些园区规划环评文件未针对现状产业发展的环境状况、现有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或者未说明工业园区开发现状,或者未对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回顾,未针对各园区分析制约因素。

三、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的问题

相关工作人员在以往工作的过程中,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进行了有效的联动,但是从实际评价效果来看,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标准,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及研究,找到根源所在,从而使得两者可以进行完美的联动。从整体上看,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效联动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本质上的不衔接

规划环评在和建设项目环评进行有效联动时,在本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严重影响了两者有效联动的有序进行。从整体上看,规划环评应当是早于建设规划环评的,但是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往往是先做建设项目的环评之后再进行规划环评,并没有综合性的考虑规划环评的实际效果以及应用的作用,规划环评反而滞后于建设项目的环评,两者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在顺序方面出现了颠倒的行为,这就导致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在本质上无法进行有效的连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效果。

2、深度不匹配

在进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过程中,需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些环评是比较具体的,但是有些环评是比较表面的,从整体上看规划环评是比较宏观和整体的,所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想要做的非常细致是十分困难的。再加上在规划环评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发因素比较多,不确定性比较强,假如在规划发生变更之后,变更的跟踪评价不能及时的跟上,或者是还没有开展规划的跟踪评价,那么会对后续的环评工作带来诸多的不对应,从这一方面来看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无法进行有效的衔接,在联动机制方面也存在着不匹配的问题。在进行规划环评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综合性的考虑在规划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分析,规划环评在不同情景下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且从整体性的角度来保护我国的环境,这样才可以适应规划环评工作中所产生的变化因素,也符合建设项目的变化,实现两者的高效联动。

3、审批级别的不一致

对于不同的环评来说,有不同层次的审批,并且各个地区在行政层级和级别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例如对于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中,需要和多个部门进行相互的结合进行审批。建设项目的审批由于规模的不同,审批的内容以及级别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比如规模较大、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需要国家级的生态环境部进行审批,与此同时对于不同级别的审批,在要求和条件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从中可以看出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在审批方面很难形成有效的联动,这给实际的工作带来了诸多的问题。

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

规划环评在和建设项目进行联动过程中,一定要将规划环评的效果以及作用充分体现到建设项目环评中,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序进行。在进行联动的过程中,不仅要明确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还需结合规划本身指导性的作用,明确建设项目环评的重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联动的过程中,不要太明确主要和具体性的要求,要在分析建设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的协调性入手,对可能涉及到的要求以及很有可能涉及到的工作范围进行多方位的环评分析,而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的项目而开展日常的工作。在进行规划环评的过程中,要从总体性的角度入手进行合理的布局,明确项目的选址以及主要的准入条件,对相关产业和政策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及联动,将这些条例在规划环评中进行多方位的体现,在建设项目环评中给予弱化。另外,对于规划环评已经完成的工作内容,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没有必要进行再一次的强调,要加强两者环评工作的有效协调,从而保证联动工作的有序进行。

结论

在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进行有效联动时,要从优化经济结构和实现和谐发展入手,充分的发挥规划环评的指导作用,从宏观的角度将两者进行有效的联动,并且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加认真和积极的将两者的协调性因素进行有效的研究以及科学的连接,从而使得两者可以在评价方式和内容上进行有效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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