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晋中市教育局确定九项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坚决查处义务教育招生编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坚决查处普通高中招生编班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限招生时间、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六限”政策和“十条禁令”。三是坚决查处高考补习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办补习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四是坚决查处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五是坚决查处违规使用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六是坚决查处学校乱办班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在校生补课。七是坚决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任学生辍学行为,对学校义务教育巩固率低于规定要求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依法追究责任。八是坚决查处不能开全开足课程行为。九是坚决查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
简介:常言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学校亦有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但是,长期以来,在一些学校。规范归规范,实践归实践,我行我素,不听招呼。造成这种情况原因很多。其中有法人学习不够,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规范制约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更有缺乏科学、公正评价,督促不严的问题。如果说后者是行政管理部门的问题,那么前者,做为学校法人的校长是不是应当自问:教育到底有没有自身规律?提高教育质量要按规律办学,还是走旁门左道?自己应该怎样为师生立德、立言、立行?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们编排了这份自测卷,有兴趣的校长同志,不妨给自己测个分、提个醒!